【法律學堂】澳門特區物業登記制度
      作者:麥興業大律師     來源: 澳門人才網     發佈時間:12/25/2020 6:04:02 PM     流覽次數:4228

澳門特區物業登記制度

 

1.   麥律師,你好,物業登記有什麼作用?

答:物業上的登記,目的是為了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從而公開房地產的法律狀況,例如:與物權之取得或變更有關的事實(買賣贈與等),其他法律事實(查封扣押及抵押等),以及訴訟或裁判(特定執行取得時效債權人爭議宣告登記無效或撤銷等)。

 

2.   如果不登記,會有什麼不利的影響?

答:原則上,登記不是必要的。沒有登記不代表不是物主,但登記卻是有效保護買家的一個工具。因為,登記具有公示的作用,推定登記人擁有相應的權利。而且,登記次序亦為我們解決出現多個權利人的情況下那一個權利人應受法律保護。

現行的登記制度確實可以帶來一些保護,例如,一屋多賣時,先登記的買家,在法律上被承認為真正的業主,其他的買家只能向賣方追究金錢上的賠償或倘有的刑事責任。

 

3.   登記會產生什麼法律效力?

答:登記一經確定,便會推定登記上的法律狀況是真實存在的,除非透過法院推翻,否則私人及政府部門便應相信登記上的資訊。

   即使沒有登記,仍可在當事人或其繼承人之間主張,即買賣雙方的不受無登記影響。但如果要對第三人產生效力,就必須作出登記。

   先登記的權利優先於後登記的權利(抵押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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